近日,山东省交通运输厅、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山东省科学技术厅三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通知》。 为积极推进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工程,鼓励氢能车辆开展跨区运营,按照省有关要求,将对氢能车辆暂免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。
通知显示,自年月日起,对山东省高速公路安装ETC套装设备的氢能车辆暂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。
政策试行期年,到期后依据执行情况实时调整。 (责任编辑:马瀚明)。
2024年09月0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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